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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美谷收到民事判决书 需承担连带保证清偿责任并有权追偿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荆淮侨)*ST美谷7月24日公告,公司于7月23日收到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公司需对信达资管诉保定京汉君庭酒店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承担债务本金3309.53万元的连带保证清偿责任。公司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保定京汉君庭酒店有限公司追偿。

据披露,信达资管因债权转让合同纠纷,向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保定京汉君庭酒店有限公司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315.24万元及罚息、复利,判令被告*ST美谷等对诉讼请求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7月23日,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出具民事判决书,保定京汉君庭酒店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信达资偿还债务本金3309.53万元并支付债务罚息、律师费等。*ST美谷需对保定京汉君庭酒店有限公司相关债务本金承担连带保证清偿责任,在承担保证责任后,奥园美谷有权向保定京汉君庭酒店有限公司追偿。

公告称,信达资管于2023年12月25日出具了《确认函》,同意只追索*ST美谷对剩余7项债权项下的本金8.20亿元范围内的担保责任,豁免公司对剩余7项债权除本金以外的其他相关债权权益的担保责任。本次民事判决书对应的诉讼案件,为《确认函》中承诺只追索公司在本金范围内的担保责任的7个案件之一。

据披露,关于信达资管起诉的案件,公司此前已计提预计负债,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案件诉讼情况进行财务处理。